曾传六,又名曾传禄,湖北黄安(今红安县)人,1904年出生,1925年参加农民运动,192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参加黄麻起义,曾任鄂豫边革命委员会监察委员、河南商城县保卫局长,参加了创建鄂豫皖苏区的斗争。
1929年后,任中共鄂豫边直属机关支部书记、鄂豫边革命委员会特委总支书记。在鄂豫边第一次苏维埃代表大会上当选为监察委员。1932年3月,任红四方面军第十师第二十九团政委,参加鄂豫皖苏区3次反“围剿”斗争。随红四方面军主力入川后,先后任第十师、独立师政治委员,川陕苏维埃政府党组书记,西北军区政治部主任。1933年2月,任川陕省苏维埃政府政治保卫局局长兼中共省政府党团书记。6月,任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政治部副主任兼红四方面军、西北军区政治部副主任。1933年10月,任红三十一军政治委员。1934年6月,任红九军政治委员。同年11月,任红四方面军政治部副主任,参加领导创建川陕革命根据地的斗争,率部参加了反对川敌的各项反“围剿”作战。
1935年5月,参加长征。7月,同中央红军会师后任红四方面军政治保卫局局长。同年冬,参加南下川康边的斗争。1936年7月,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委员,随二、四方面军北上甘肃。会宁会师后,中央军委命令红四方面军一部西渡黄河,执行宁夏战役计划。1936年11月,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决定渡河部队组成西路军,任红军西路军军政委员会常委、保卫局长,并参加西征作战。在东起凉州四十里铺,西至山丹约300余里的地段上,与敌军展开战斗。在历经4个多月的时间里,曾传六与西路军将士们以万众一心,前仆后继,以血战到底的决心,与凶悍野蛮的马家军主力展开了殊死战斗。在弹尽粮绝又无后方补给和援军的情况下,西路军陷入孤军作战,最后因寡不敌众,惨遭失败。1937年3月,西路军余部3000余人进入石窝山一带,西路军军政委员会在石窝山召开会议,决定成立西路军工作委员会,曾传六任委员。西路军工作委员会随李先念率领的左支队行动,最终西路军工作委员会和左支队余部400余人到达甘肃新疆交界的星星峡。5月初,在党代表陈云、滕代远等援接下到达新疆迪化(今乌鲁木齐)。
1937年底,他奉命返回延安,受到毛泽东主席接见。1938年起,先后任八路军一二九师敌工部部长、八路军前方总部(驻山西潞城北村)军法处处长、延安军政大学校务处处长、豫西军区政治部副主任、豫西地方工作部部长、河南军区政治部副主任、东北财经委员会物资处处长。
1949年,任中原临时人民政府工商部副部长,领导恢复和发展生产,支援前线,安定解放区人民生活。1956年起,先后任中南贸易部部长、中南行政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兼任贸易部部长、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商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中央监察委员会驻商业部监察组组长、商业部顾问等职。 “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严重冲击。曾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七、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一、二、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五、六届全国政协委员。1983年10月20日,因病在北京逝世。终年79岁。
曾传六同志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的胜利,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发展,贡献了毕生的精力,建立了很大的功绩。他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是忠于共产主义事业的一生。我们要学习他对党和人民忠心耿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秀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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