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部职能:
主要职责是: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是自治区党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着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人才及援疆工作、自身工作及其他专项工作、负责自治区访惠聚工作。
二、机构设置: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内设机构21个职能部门,分别为: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机关服务中心、调查研究室、组织处、干部一处、干部二处、干部三处、干部四处、干部五处、干部六处、干部教育处、干部监督处、驻部纪检组、机关党委(人事处)、基层办(“访惠聚办公室)、党员教育中心、新疆干部学院、人才办、新疆党建研究会、巡视组。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包括:1、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本级部门决算(行政单位)、2、新疆干部学院决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及直属单位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总计226万元,较上年减少1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5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86万元,主要是涉及援疆干部等,较上年减少21.7%。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较上年减少4%,主要是访惠聚工作组及援疆干部大轮换用车。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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