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针对本州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隶属关系不顺、工作力量薄弱、党员流动性大等问题,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做好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确保离退休干部党员组织上有依靠、政治上有归属、精神上有寄托。
一是设立党工委对全州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在州党委老干部局设立离退休干部党工委,作为州党委的派出机构,与老干部局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机构),列入州党委机构序列。同时,设党工委书记1名,由老干部局局长兼任;设兼职副书记2名、委员15名,分别由财政、人社、民政等相关部门领导兼任。党工委下设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指导中心(与州干休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负责党建工作具体事务。
二是在全州范围内采取多种形式灵活设置党组织,完善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管理体系。在离退休干部党员达到10人以上的单位,单独设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在不便单独设立党支部的单位,成立专门的党小组;在老干部社团组织及异地居住较集中的老干部群体中,建立临时党支部;在社区按照“一方隶属、多方管理”的原则,科学设置党组织。形成以离退休干部党工委为主导,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为核心,以老干部社团组织和异地居住离退休干部临时党支部为延伸的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架构,使政治引导不断档、组织管理全覆盖、服务关怀无空白。
三是建立系列体制机制,激发工作活力。建立考核考评奖惩机制,将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纳入地方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纳入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表彰内容。建立骨干队伍培训制度,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委员列入州县两级组织部门培训计划。完善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机关、事业单位列入年度预算,国有企业列入企业预算,对担任离退休党组织书记、委员的离退休干部每月补助200-600元工作补贴。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收缴党费下拨比例由原来50%提高至80%,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开展活动创造了较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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