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杭州疗养院隶属于新疆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是一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工作任务是为新疆各族离退休老干部提供住宿、餐饮、体检、康复治疗、旅游等疗养服务。疗养院地处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于1988年建成开业。
根据新党老人字[2012]15号《关于新疆杭州疗养院调整内设机构》的规定,疗养院下设办公室、人社(医务)科、财务科、接待科、门诊部、康复中心(富春山庄)、培训疗养中心、营销部、总务动力科、保卫科共10个科室部门。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新机编办[2009]222号的文件规定,疗养院事业编制人数85名。年末在职人数66名,退休人数47名,合计人数113名。
2015年末拥有固定资产2824.69万元,其中2015年新增固定资产59.04万元,报废固定资产187.48万元。年末拥有小车3辆,年末拥有房屋建筑面积1.34万平方米,单位实际占有土地面积6.84万平方米。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5年初,在整体拆建工程暂无望的情况下,本着“立足现状、深挖潜力、加强公关、提升服务”的总体要求,做好经营创收这个中心工作。我院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拨入的经费只是部分人员经费,要让疗养院的经营业务正常开展,需动员全体职工挖掘资源,加强公关,跑市场,拉业务,搞好经营创收工作,增加疗养院的收入,维持疗养院业务工作正常运行。2015年全院完成经营创收收入724.85万元,实现事业结余282.55万元,为疗养院的持续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本院预算拨款收入966.83万元,实际拨入1149.0368万元,增加182.2068万元,增拨原因是1、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18.19万元;2、由于2015年的工资改革增加的工资津贴,补拨人员工资及津补贴164.0168万元。
2015年拨入款1149.0368万元,2014年970.1579万元,增加178.8789万元,主要因素是2015工资改革的增资款,其次是2015年职工死亡人数增加而抚恤金增加,第三是经费补助调剂额8万,往年是由局里统一报决算,本年改由单位自报。
2015年预算支出1436.83万元,实际支出1711.1万元,增加274.27万元,主要因素是人员经费支出的增加,占64%。
2015年决算支出1711.1万元,2014年决算支出1590.39万元,增加120.71万元,主要因素还是人员经费的支出增加。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2015年经营收入(含事业收入)724.85万元,因考虑到2015年整体拆建工作的影响因素,预算经营收入(含事业收入)450万元,实际增加274.85万元,原因是由于拆建工程未实施,预算收入时太保守。
2015年经营收入(含事业收入)724.85万元,2014年832.81万元,减少107.96万元。减少原因1、国家宏观经济发展的影响;2、本院基础设施老化,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
2015年其他收入119.76万元,预算收入20万元,增加原因是上级单位对我院党建工作的补助增加,“爱心关注”款的增加,及职工餐收入的计入等等因素。
2015年其他收入119.76万元,2014年85.38万元,增加34.38万元,主要因素是本年增加“爱心关注”补助20万元,而2014年没有。
2015年人员经费支出1105.1万元,预算928.84万元,增加了176.2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增加了工资及津补贴。
2015年经营支出478.89万元,预算支出470万元,增加8.8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
2015年经营支出478.89万元,2014年支出511.16万元,减少32.27万元,主因是本年经营收入减少,费用支出相应减少。
2.关于“三公”经费说明
疗养院是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不安排“三公”经费的资金。我院2015年末实有车辆3辆,因开展业务工作的需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102616.57元,比2014年增加2809.6元,公务接待费2701.00元,比2014年增加2247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比2014年0元,会议费用0元,比2014年0元,培训费2055.00元,比2014年减少16183.8元。
2016年8月31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杭州疗养院2015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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