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老干部局,各地、州、市党委老干部局,自治区党委各部、委、办,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老干部(政治、组织人事)处,自治区大中型企业老干部(人力资源)处:
为全面掌握各地各部门老干部工作开展情况,现就2016年度离退休干部工作相关内容统计事宜通知如下:
1、本着精简项目、尽量覆盖的原则,对前期工作统计项目作了必要调整。请严格按照内容要求认真填写汇总。
2、填写统计项目时,要对本地本单位各项工作认真梳理、合理分类,按对应的项目分别统计。每项工作只纳入一个统计项目,不得对同一项工作进行多头统计或重复交叉统计,以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3、需要进行说明的项目,请在统计表后单独附加说明。统计工作完成后,经本级老干部工作部门主要领导审定后报送。
4、本次统计数据均截止到2016年10月31日(之后的数据纳入下一年度统计数据)。请务必于11月4日前,以电子文档格式将表格集中报我局调研宣传信息处。
5、本通知及统计表将在新疆党建网-老干部工作子网-政策法规栏目中发布,请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及时下载电子文档,更换成本地本单位的文件名后进行填报。逾期不报或不负责任的,将进行点名通报。
调研宣传信息处联系人:彭 泳
联系电话(传真):0991-2391941
电子邮箱:116114619@qq.com
附件: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相关情况统计表(专项1-4)
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
2016年9月27日
2016年老干部工作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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