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汇总)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17-08-23   文章来源: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

第一部分  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老干部局是自治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管理。其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离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了解掌握自治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基本情况,及时向自治区党委反映重要问题和提出提议;制定或参与制订自治区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

2、对自治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建设、相关待遇落实、开展服务管理、精神文化活动、阵地建设情况、引导发挥作用等业务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协调指导和督促各地各部门执行落实离退休干部方针政策和制度规定情况。

3、组织开展自治区离退休干部工作调查研究,负责专项调研课题并指导全区老干部工作系统的调研工作,编印老干部工作刊物。

4、负责协调组织自治区省级老干部传达学习中央和自治区重要文件精神及重要活动;协调组织“两节”及重大节庆期间走访慰问自治区省级老干部(遗孀)工作;做好自治区省级老干部住院探视、丧事处理等服务工作;协调组织自治区省级老干部参观学习活动。

5、指导各地各单位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区直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护理费、生活补贴的审核。

6、制定全区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政策规定并负责督促、检查和落实;负责指导退休干部异地居住的服务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区老干部工作部门之间开展工作交流;宏观指导协调全区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学习教育,组织开展有关重大活动。

7、制定全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检查、指导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指导并组织离退休干部在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中发挥作用;指导全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室)工作。

8、指导局直属干休所做好住所老干部的服务工作;指导协调老干部各学会、协会开展工作。

9、做好离退休干部政策业务宣传和来信来访工作。

10、承担自治区本级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本级)机关为行政单位,自治区幸福路干休所、自治区驻陕西省干休所、自治区延安路干休所、自治区老满城干休所、自治区驻石河子干休所为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自治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自治区老干部活动中心、新疆驻杭州疗养院是差额补助拨款事业单位,共有8个单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部门决算包括: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部门决算(汇总)
纳入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本级
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幸福路老干部休养所
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延安路老干部休养所
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老干部休养所
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满城老干部休养所
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驻陕西省老干部休养所
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干部活动中心
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杭州疗养院.


第二部分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2016年度决算明细表

单位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款,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部门收入66728184.23元,其中:本年收入66591994.63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36189.60元。2016年度部门本年支出54099827.53元,结余分配573392.46元,年末结转12054964.24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年收入66591994.63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56992898.03元,占收入合计85.58%;事业收入5667939.12元(主要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杭州疗养院事业收入),占收入合计的8.51%;经营收入3228482.93元(主要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杭州疗养院经营收入),占收入合计的4.85%;其他收入702674.55元(主要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杭州疗养院职工缺勤扣款、午餐收费、门诊体检早餐收费及各单位利息收入等),占收入合计的1.06%。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年支出54099827.53元。其中:

1、基本支出36712557.36元(包括20136款28399679.85元;20805款8312877.51元),占支出合计的67.86%。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915336.15元。

2、项目支出(20136款)14158787.24元,占支出合计的26.17%。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58787.24元。

3、经营支出3228482.93元,占支出合计的5.97%。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36189.60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0136款136189.60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延安路老干部休养所项目结转结余28430854.09元),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054964.24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62914.68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1992049.56元(主要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干部活动中心未支付的基建款)。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公务接待支出42270.92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84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2886.08元,主要用于各单位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支出588094.56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88094.56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0294.66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1249.66元,财政拨款项目支出99045.00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25502.95元,主要包括各单位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护费、保险费等;会议费支出60000.00元,均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全区老干部局(处)长会议的各项开支;培训费支出31510.00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67.00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5472元,主要用于全区离退休干部统计培训及各单位部分人员参加各类培训的开支。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2016年度决算收入66591994.63元,与2015年收入相比增加18573132.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992898.03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17525906.86元(主要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基建拨款);事业收入5667939.12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3246141.22元(主要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杭州疗养院事业收入增加);营业收入3228482.93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1598195.05元(主要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杭州疗养院3号楼装修营业收入减少);其他收入702674.55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600720.41元。

2016年度决算支出54099827.53元,与2015年支出相比减少15525809.43元,其中基本支出36712557.36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3285617.21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项目支出14158787.24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17251050.28元;经营支出3228482.93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1560376.36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预决算差异分析)

2016年度部门预算收入65247700.00元,2016年度决算收入66591994.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45198.03元,事业收入增加1667939.12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杭州疗养院门诊收入增加),营业收入减少1771517.07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杭州疗养院3号楼装修改造影响营业收入),其他收入增加702674.55元(主要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杭州疗养院职工缺勤扣款、午餐收费、门诊体检早餐收费及各单位利息收入)。另2015年度结转结余136189.60元。

2016年度部门预算支出65247700.00元,2016年度决算本年支出54099827.53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040204.19元,占本年支出的48.13%,主要是增人增资、正常调资、津贴补贴增长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商品和服务支出11392323.71元,占本年支出的21.06%,主要是公用经费开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401659.26元,占本年支出的11.83%,主要是退休干部1-9月份工资、离休干部工资及其他补助的开支;基本建设支出7007950.44元,占本年开支的12.96%,主要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干部活动中心的基建开支;其他资本性支出29207.00元,占本年开支的0.05%,主要是政府采购购买固定资产开支;经营支出3228482.93元,占本年开支的5.97%,主要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杭州疗养院办公经费等开支。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1566.98元。其中办公费支出260271.26元,印刷费支出30800.00元,水费支出119479.27元,电费支出325669.02元,邮电费支出90277.50元,取暖费支出260427.88元,差旅费支出319740.00元,维护费支出3783.30元,会议费支出60000.00元,培训费支出11597.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6484.00元,劳务费64145.57元,工会经费支出148360.00元,福利费支出104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1249.6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782.52元。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有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2016年度资产总额119206268.13元,其中流动资产36455679.32元,固定资产82636805.91元。(其中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机关本级4501882.33元,幸福路老干部休养所6449050.70元,驻陕西老干部休养所5649470.30元,老满城老干部休养所9127525.13元,延安路老干部休养所8453451.47元,老干部活动中心18828194.00元,石河子老干部休养所2044772.00元,杭州疗养院27582459.98元),房屋70049.48平方米,价值33131206.79元,车辆29辆,价值7215715.70元,价值5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1300000.00元,其他固定资产39473325.42元。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老干部局预算绩效工作紧紧围绕年度财政预算,我局明确绩效评价的责任人,并按照“谁支出、谁负责”“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将财政绩效自评责任分解落实到资金使用管理部门。各单位的绩效自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6年度预算收入65247700.00元,决算收入66591994.63元;预算支出65247700.00元,决算支出54099827.53元,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确保了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以及开展了老干部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等部门的系列工作。受到广大老干部的好评。

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16年度项目资金收入26150836.80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36189.60元,财政拨款收入26014647.20元;2016年度项目资金支出14158787.24元。其中: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老干部局机关本级:2016年度项目资金收入3140000.00元(其中副省以上离退休干部外出疗养项目1260000.00元;特殊困难及两节慰问经费项目1400000.00元;业务工作补助经费项目300000.00元;自治区老干部书画学会补助经费项目180000.00元),2016年度项目资金支出3140000.00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1740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00000.00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幸福路老干部休养所:2016年度项目资金收入435000.00元(专项业务补助费435000.00元),2016年度项目资金支出435000.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000.00元,商品服务支出325130.3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869.70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满城老干部休养所:2016年度项目资金收入590000.00元(专项业务补助费590000.00元),2016年度项目资金支出590000.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0000.00元,商品服务支出440000.00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延安路老干部休养所:2016年度项目资金收入726189.60元(专项业务补助费726189.60元),2016年度项目资金支出726189.6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000.00元,商品服务支出606189.6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000.00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老干部休养所:2016年度项目资金收入457147.20元(专项业务补助费457147.20元),2016年度项目资金支出457147.2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000.00元,商品服务支出393467.20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驻陕西省老干部休养所: 2016年度项目资金收入615000.00元(专项业务补助费415000.00元、取暖费项目200000.00元),2016年度项目资金支出615000.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8608.51元,商品服务支出301469.4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922.00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干部活动中心: 2016年度项目资金收入19822500.00元(专项业务补助费822500.00元、基本建设专项经费19000000.00元),2016年度项目资金支出7830450.44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822500.00元,基本建设支出7007950.44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杭州疗养院:2016年度项目资金收入365000.00元(专项业务补助费365000.00元),2016年度项目资金支出365000.00元(商品服务支出365000.00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2016年度使用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111147.00元。其中货物采购106247.00元,服务采购4900.00元。

2、事业单位结余分配及事业单位基金

2016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杭州疗养院事业结余分配573392.45元(其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229356.98元、转入事业基金344035.48元)。事业基金6488290.96元,非流动资产基金27696242.88元,专用基金4722615.16元。

九、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招待费。

2、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取暖费、物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老干部局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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