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根据部门转办线索,对焉耆祥鑫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立案检查。
焉耆祥鑫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29日,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主要经营棉制品、针织品的制造和销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经查,2016年5月至2016年7月期间,该公司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非法取得18份农产品收购发票,金额172.04万元,抵扣进项税额22.36万元;无货交易,向内地3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8份,金额377.42万元,税额64.16万元,收取开票费5.7万元。
巴州国税局稽查局确定:该公司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指使他人为自己开具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发票、为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没收其违法所得5.7万元,对其处以罚款14.3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