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公务接待支出42270.92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84元(用于各单位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与2015年相比减少2886.08元,主要由于我单位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要求,严格管控公务接待次数人数。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支出588094.56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88094.56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0294.66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1249.66元,财政拨款项目支出99045.00元),主要用于各单位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护费、保险费等开支,与2015年相比减少25502.95元,主要由于我单位一辆中型轿车已到使用年限,排放不符合环保要求,无法年检,因此此车辆停止使用,同时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公车运行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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