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访民情”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困难和问题的具体要求在这里!
日期:2017-08-15   文章来源:新疆访惠聚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反恐维稳“组合拳”和深入开展群众工作的各项部署,进一步深化“访民情”工作,把“访”的工作做实做细,把问题的解决落实落细,切实将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好,自治区“访惠聚”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下发通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困难和问题。

1建立群众反映问题台账

各驻村(社区)工作队严格按照“八个一、八必问、八必讲”要求,牵头组织驻村各支力量做好入户走访工作。

突出重点人员及其家属、生活困难户、贫困户等,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真心访、细心访、耐心访,听真话、摸实情。

对在走访中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以及村党组织、党员干部提出的需要解决的问题,认真对待、细致核查,摸清情况、查明原因,分门别类、一个不漏地建立群众反映困难和问题台账。

2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

问题台账建立后,由村第一书记主持召开各驻村力量、村“两委”班子成员参加的联席会议,对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逐一分析研判,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确定解决问题的各驻村力量或村“两委”班子,明确具体责任人、解决办法时限。

对在村一级不能解决的问题,由村党组织上报乡镇(街道)党(工)委,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在一周内核实有关情况,召开乡镇(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具体责任人、解决办法和时限。

对在乡镇层面无法解决的问题,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报县市委,县市委要在两周内,在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召开县市党委会议,确定具体责任人、解决办法和时限。

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无法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要明确做解释说明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人,直到做通思想工作为止,决不能简单应付群众。

县乡两级不能将应由本级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转嫁给各驻村力量或村“两委”。

3跟踪督办解决问题

问题台账(包括无法解决的问题)明确责任人、解决办法和时限后,利用周一升国旗宣讲时间向群众公开并作出承诺,在村委会院内显著位置公开,方便群众查看和监督。

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不解决不销号,每月向村民公开一次问题解决和销号情况。不宜公开的事项,要定期向反映人反馈解决问题的情况。

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定期召开驻村各支力量联席会议,分析研究问题解决情况,并督促县乡有关责任人及时解决问题。

县乡党委需建立各自的台账,乡镇(街道)党(工)委每三个月、县市委每半年,对自己解决问题的情况进行一次梳理。年底向群众反馈。

地县两级“访惠聚”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跟踪督办解决问题,作为“访惠聚”驻村工作督查指导的重要内容,严查不作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向地县两级党委汇报跟踪督办情况,推进问题一个一个解决销号。

4注意!

“访民情”工作群众反映困难和问题的解决情况,将纳入对各部门单位的年度考核和“访惠聚”驻村工作考核,成效显著的大力表彰奖励,对不履行责任、不解决问题的进行责任追究,对与事实不相符、在台账上造假的,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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