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温宿县规范规定动作,明确巡察工作要求,狠抓问题整改,稳步推进巡察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确保巡察工作全覆盖。
县研究制定五年巡察工作规划及本年度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并将巡察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全局性重大问题。同时,县委划拨专项资金,并协调解决了巡察办、巡察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为巡察工作提供保障。
为保证巡察效果,该县要求各巡察组在巡察前,事先由巡察办统一征求纪检、组织、审计等部门意见建议,向县四套班子领导了解被巡察单位情况。巡察中,坚持“边巡边改、边巡边规范”原则,按照“召开会议、受理信访、个别谈话、线索整理、抽查核实、拟写报告”6个环节,实行“一天一碰头、一天一汇总”,深入了解、对比、印证、研判当日巡察信息。巡察后,及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五人小组”汇报,听取意见建议,并要求巡察组在反馈问题时直截了当、明确具体、客观准确,切实把问题讲透、要害点明、不遮不掩。
同时,逐一建立问题线索台账,通过台账管理、电话督办、发函督办、审核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等形式督促被巡察单位限期整改。根据被巡察单位问题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问题整改不到位、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杀“回马枪”,对单位没见底的问题进行“再了解”,确保挖出根源、问题见底。今年以来,全县共对2家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下发督办通知,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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