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布查尔县“四相结合”巡回警示教育形成常态化

日期:2017-12-27   文章来源:察布查尔县委组织部

为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创新基层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形式,促进农村基层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真正使廉政教育下到基层,察布查尔县按照“教育为主、注重预防、关口前移、治病救人”的原则,经过深入调研和实践探索总结建立“四相结合”巡回警示教育机制,教育效果显著,在农村(社区)基层反响热烈,现已形成常态化。

横向组织与纵向参与相结合,确保教育对象全覆盖。成立由县纪委、检察院、各乡镇场党委主要领导组成的巡回警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由县纪委、检察院、团委、妇联业务骨干组成的宣讲团,具体负责警示教育宣讲工作。已配备民汉双语讲师8人;乡(镇)场党委负责组织机关全体领导干部、站所院校负责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监委成员按照既定时间和地点参与接受警示教育,确保人人参与、不留死角。

条文解读与案例警示相结合,确保教育内容直观易懂。根据不同宣讲对象及范围,将相关法规条文和宣讲主题按照特定规则和类别进行逐条分解;以典型案例对条文进行讲解,讲解结束后播放警示教育片,切实保证法规精神全面传达、廉政意识深入人心、警示内容触动灵魂。2013年以来,已累计开展宣讲活动60余场次,2017年初以来已开展15场次,乡村党员干部教育已全覆盖。

汉语授课与民语讲解相结合,确保受教人员、内容两不漏。专门组建法规翻译团队,将宣讲主题提前翻译为民语;由宣讲团民语讲师就相关条文进行民语讲解并辅以身边典型案例,切实打破以往教育方式单一、受教对象有限、精神领会不通等被动工作局面,确保受教对象全面化、教育内容系统化。2013年以来,已累计翻译各类法规、制度10余项,制作手册(制度牌)2500余册(幅),开展民语宣讲12场次。

宣讲主题与时事发展相结合,确保廉政教育与时俱进。在主观教育层面:对近年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总结和提炼,查找规律和特点,并进行分析和研判,做到“对症下药”、“标本兼治”。在客观教育层面:对早期出台的法规文件进行系统梳理和沉淀,形成制度约束,对近期出台的法规文件进行全面学习和把握,切实贯彻落实,确定宣讲主题,做到“打好预防”、“长效推进”。2013年至今,根据相关法规文件梳理出台信访举报实名制奖励、公务用车、婚丧喜庆、村监委履职等10余项办法规定。

通过连续几年的巡回警示教育,受教干部普遍表示用身边的案例教育身边的人,教育形式新颖实用,紧跟时事;教育内容生动具体,通俗易懂,深受教育。察布查尔县将在后期工作开展中深化完善,进一步巩固教育成果,确保形成长效教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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